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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篇文來咒罵「視病如親」這四個字已經很久了,不過最近比較忙。
世上虛偽口號何其多,生活中一定還有更值得煩心的事情,所以就這麼擱著沒寫。
今天稍有閒暇,手癢沒事幹,打篇文來批鬥這句該被文革掉的狗屁口號。
 
這句口號的出處,在下翻了好幾頁Google也沒能找出來,害我想攻擊想出這句話的混蛋都辦不到。
看到這篇文的要是有人知道,煩請提供出處,在下感激不盡。
幸好在下的醫學養成與醫學倫理是在西方世界習得,從來沒有被上頭拿這句口號來洗腦過。
於是乎,一路上的指導老師,沒有發生被在下放到解剖台上肢解之慘劇。。。
事實上,我每打出這句口號,那打字的雙手都有種想扭斷講這句話之人脖子的衝動。。。
 
 
這句口號,完全就是典型中國式濫情虛偽的極致。
拿這句「視病如親」來當做衡量醫師的德行更是狗屁不通。
在現代西方醫學教育裡頭,所有的Code of Ethics絕對沒有任何一條要醫師視病如親。
醫師甚至被要求,不得親自治療自己的親屬,治療自己親屬的行為,才是完全的違反醫學倫理。
光拿這點對照所謂的「視病如親」,要求不得治療自己親屬的醫師要把病患當成自己親人看待?!
別鬧了,此乃荒謬之一。。。
 
 
 
Code of Ethics 很簡單,有幾個基本的準則。
第一, 尊重病患自主權,這是第一優先。  
   人有權為自己生命做下旁人看來錯誤的決定,在心智精神正常情況之下,在治療選項與後果被充分告知過後。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絕食抗議精神狀態正常的想死之人,醫師不得強迫灌食。
第二, 別把狀況變得更糟。  治療之前,最好先確定你不會把那傢伙搞的比現在更生不如死之意。
第三, 然後才是盡力治療。
第四, 公平正義的原則。  
   這一點最讓人掙扎,也最難做到,基本上公平正義在99%的時間裡,並不真正存在這個世界上。  
   人類的本性是自私自利,如果關乎自己生死存亡,誰管你醫師講求什麼公平正義。  
   舉個例來說:人總有一死。  
   假設只有一份醫療資源,或許是加護病房裡的床位,又或者一顆好不容易等到的心。
   腦滿腸肥權力通天,吸菸喝酒嫖雛妓的五十歲政客 vs. 花樣年華窮苦十七歲少女。  誰占到了那份資源?  
   誰死?  誰活?  誰願意放手?  然後你來告訴我,這世界上什麼叫做公平正義?  
   把關的是剛好在那個點上必須決定的醫師,恭喜你來到這個灰暗的醫療世界。  
   敢不敢,為了公平正義,把自己脖子伸出去?  聽說,所謂的法律,就是為了解決公平正義的問題而存在。  
   假設啦,這是個美好的幻想。。。
 
以上,是醫學倫理的準則。  凌駕在這個準則上的則是法律。 
法條這麼定,你就別舉著道德的旗幟對著幹,否則等著你的是冰冷鐵窗後可能的雞姦。
法理情,民主法治社會的遊戲規則中,法律在道德倫理之前。
法理情,理就是道德,高於盲目的感情。
在醫療這一行,只有在法律道德規範不到的灰色地帶中,才開始用情感來下決定。
而所謂「視病如親」的荒唐就在於,這是一句從情感出發,而且不斷被無限上綱引用的口號。
這完全與道德無關,此乃荒謬之二。。。
 
 
 
以下舉例說明。。。
以下,針對醫師本身而言。
(至於病患本身,要求醫師「視病如親」的狀況,那是罄竹難書,更加不堪入目,請自行想像)
 
當「病患自主權」,碰上「視病如親」時。
充滿自信與權威至上的大名醫大國手(又或者這傢伙只會一種方法來治病),所有此人認為次佳的醫療選項就有可能不告知病患。
「你他媽的聽我的話就對了。  老子管自己兒子也是這一套。  兒子當然聽老子的,問這麼多幹嘛?  老子視病如親耶,當你是我兒子才這樣對待你,你居然還不感激涕零!?」
 
當「別把狀況弄得更糟」,碰上「視病如親」時。
「唉啊,看您這麼痛,真是於心不忍。  來來來,要是我老婆得這個病,一定要開這一刀,賭這一把。  賭贏這一把,保證您海闊天空,無病一身輕。」
結果這一把果然賭贏,痛苦是沒了。  
可惜子孫不肖的八十歲半癡呆老阿嬤出院後從此流落街頭,多活了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的十餘年。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這是自然進程。 
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都承受得起現代醫學延命的後果。。。
 
當「盡力治療」,碰上「視病如親」時。
這兩者看似沒太大衝突,但其實大有問題。 
後者,可以讓前者,無限上綱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境界。
「才不過五十出頭,就得了這絕症。。。  所有療法都嘗試過了,只剩下實驗藥物了。  也只好這樣了,是我老公,怎麼也得拼著活下去,絕對不放棄!」
從實驗性化療A,B,C,D,E,F,G嘗試到Z。 
這病患葛屁的時候,自己家裡沒人認的出自己是誰。。。
 
而最後的「公平正義」,則幾乎無法與「視病如親」並存。  這幾乎是光譜的兩端。
 
當眼前被病痛折磨的是自己的至愛時,誰會理會所謂公平正義。
是我自己都不會,我會不計代價要減輕這個病人的痛苦,不計代價要這個病人活下去,直到痛苦等同於存活才考慮罷手。。。
而且這個過程,不只不計代價,更可能不擇手段。
只是,這個過程,別叫我在他身上動刀。。。
當病痛出現在自己親人身上時,情感的考量壓倒一切。 
只是每個人都忘記了,醫師有個常常被自己也被別人忽略的角色,那就是「醫療資源把關者」。
這個角色是與「醫療提供者」是並存的,而非只擇其一。
「醫療資源把關者」的角色,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兼顧「公平正義」的原則。
當面對的是自己的親人時,你幾乎無法扮演好「醫療資源把關者」的角色。
所以,醫師不應該親手治療自己親近的人。。。
 
有一方面或者可以令這兩者並存啦。
當病患數量暴增,工作量增加到晚上回家小孩已經上床睡覺,或者老婆睡在別的男人床上時。
當醫師自己跟親人互動接近零的時候。
他就會把你當成自己的親人,不想理會你,給你平均四分鐘的門診時間。
四分鐘,這是台灣醫師診查一名病患的平均時間。
我相信這個醫師或者還真的做到了「視病如親」。
並且還對待病患與對待自己家人一般,「公平正義」
 
 
 
最後,把「視病如親」這句口號,拿來反面檢視,以病人對待醫療體系與人員的角度。
請問自己,當自己是病患,當你要求對方做牛做馬,隨傳隨到,把屎把尿,違規濫用醫療資源時。
自己是否也是這樣要求自己的父母親人?
如果是,那可見閣下對於親人的態度就是一種自私自利的予取予求。 
親人之間,有些時候也是會互相壓榨對方,而且彼此之間會有超過對於其他人的寬容。
如果閣下只想壓榨對方,自己卻不能給予任何回報,不願意給與親人間同等的寬容。
憑什麼叫囂著要求對方「視病如親」?
這完全就是虛偽到極點的荒謬。。。
 
別忘了,醫療人員的薪資裡,並沒有對「接受情感勒索」這一項給予額外幾付。
一個被病患成天情感勒索,弄的精疲力盡的醫療人員,只會變得冷漠負面,家庭失和。
然後,就會對自己接下來的病患,來個「一視同仁」,來個「視病如親」。
 
 
 
「視病如親」,是一句完全下流虛偽的狗屁口號。
如果你知道讓一百個人同時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要求,只有不到二十個人能夠甘之如飴時。
這個體制應該做的事情不應是要求這八十個人硬吞下那二十個人的變態行為。
強迫多數人,接受少數人不合常態的行為。
該做的事情,應該是把這種不合理的口號銷毀,正常化每個人的工作環境。
制定一套合理的標準,讓八成以上的人能夠在合理的範圍內,提供自己的專長給病患。
不然的話,我們也不過是造就了八成以上消極反抗的冷漠醫療人員,同時加重兩成(或者更少)人員的工作量。  
直到進入這個體系裡,所有從事醫療者的熱情與積極性,被消磨殆盡為止。
所以說這句口號偽善,乍看之下好聽,乍看之下言之成理。
但是深入思考分析之後,完全狗屁不通,而且有害於整個群體包含病患本身的未來性。
拿這句話當教條來洗腦群眾和醫療人員,只會加速整個醫療安全體系的崩潰罷了。
 
 
 
不過呢,以上一切都是空談,因為誰都知道在台灣,改正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是零。
濫情理盲的口號,才是社會大眾最愛聽的。
更何況,這句話還有一票被洗腦洗的心神喪失的醫療人員在擁護。
更何況,這句口號對於政客官僚而言,多麼好用。
「視病如親」,完全就是政客眼中,壓榨那些該死醫師的最佳操作工具。
 
誰想當個台灣醫師呢?
起碼我不想,因為我可能在上任的第一天就砸毀該醫療院所門前虛偽的橫匾。
台灣醫師,這種好康的工作,還是留給各台灣大學菁英,以及學成歸國的波波,匈匈,斯斯,等等耐操耐磨長命百歲的熱血沸騰人士去做就好了。
 
 
 
只是,該死的口號還是得罵一罵。
 

 
寫這種文真累。。。
不過罵起來很爽,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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